2017年8旬老人逝世房子过继女儿,保姆告上法庭:我有按手印遗嘱
talk历史 2022.03.18 540 191
老人去世后,刚办完丧事的子女们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生前照顾父亲起居的保姆状告这群“不孝子孙”在父亲生前不尽抚养义务,在父亲死后强占老人遗赠给自己的房产!
到底是不孝子孙虐待老父侵吞财产,还是保姆居心不良,反咬一口?法院会如何审理和判决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寂寞老人遇到了好保姆
俗话说:养儿防老。可现实中,孩子长大有了自己的生活后,出于各种原因,都无法太多的顾及父母。
生活在江苏省南京市的高大爷老两口有两女一男,三名子女。三个孩子虽说很孝顺,但毕竟都有自己的生活,既要赚钱养家,还要照顾老人,又要抚养子女,精力难以分配。
尤其是小女儿家,家庭情况比较困难。高大爷老两口心疼女儿,就同大女儿以及儿子协商,约定老两口的房产由小女儿继承。高大爷两口子知道子女的辛苦,也不要求子女常来探望,二人相依为命,互相扶持。
人生无常。2008年,高大爷的老伴儿因病去世。老两口住了一辈子的房子里,就剩下了高大爷冷冷清清的一个人。孩子们怕父亲寂寞,也不放心父亲的身体,约定就算再忙也要多去陪伴父亲。然而,当孩子们离开之后,寂寞、冷清就又包围了高大爷。
就这样过了四年,高大爷的身体也渐渐衰弱。子女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自己又分身乏术。他们决定在劳务市场物色一个好的保姆,陪伴父亲,照顾他的起居。但令他们没想到的是,他们这边还没等行动,父亲却自己领回家一个保姆。
2012年5月20日,高大爷告诉子女们,他从劳务市场找到一个特别好的保姆,五十多岁,姓赵。高大爷形容,这小赵做饭对胃口,收拾房间非常利索,总之他很满意。孩子们原本还想多考察一番,但听老父亲这么满意,他们也就放心了。
高家人同这位赵阿姨口头约定,每月支付其两千元工资,由其居家照顾高大爷的起居生活。不过,这份不高不低的工资也就支付了两个月,就不再继续了。倒不是高家人有意拖欠,而是赵阿姨不再需要这两千元了。
高大爷每个月退休工资有六七千元左右。自从2012年7月起,高大爷将这份退休收入全权交由赵阿姨保管并支配。从里面扣除高大爷和赵阿姨的日常生活支出后,剩余款项均归赵阿姨所有。
高大爷的三名子女虽然有些不舒服,但毕竟这钱是父亲自己的,而且也看出父亲确实非常信任赵阿姨。只要父亲开心、过得舒服,他们也不想过多计较。三人默认了父亲的决定,也私下商量抽出更多时间去看望父亲。
姐弟三人发现保姆的秘密
然而,温馨和谐的生活只持续了两年多,只因高家的三名子女发现了保姆赵阿姨的一个秘密。
从2015年开始,高家姐弟每次去探望父亲,总发现自己的父亲和保姆赵阿姨在吃一些来历不明的保健品。几个姐弟还发现,这些保健品都是些三无产品。父亲本来身体就不好,再乱七八糟地吃,怕是会吃出问题来。
高家姐弟严肃地跟父亲和赵阿姨说起了这个问题,这才知道,这些保健品都是赵阿姨买来的。赵阿姨认识了一些卖保健品的朋友,听了他们天花乱坠的介绍后,就开始买他们的产品。到高家姐弟发现的时候,赵阿姨已经在购买三无保健品上花了几十万了!当然,钱全是高大爷出的。
这到底是赵阿姨被骗购买,还是她伙同别人撺掇教唆高大爷购买的呢?高家姐弟第一次对这个保姆的用心起了怀疑。他们竭力劝阻高大爷继续食用和购买这些来路不明的保健品。但他们无奈地发现,无论自己怎么说,老父亲竟然完全站在保姆那边,对他们的话充耳不闻。
三姐弟很愤怒,对自己的父亲更是怒其不争和万分失望。通过几次拉扯,他们与父亲生了芥蒂,慢慢地不愿意上门探望父亲了。三姐弟与父亲闹别扭,分别让自己的媳妇儿和丈夫上门探望,自己渐渐地不登父亲的门了。
没了高家子女的帮助,高大爷身体又每况愈下。只2015年这一年,他就两次入院,一次因为感冒,一次因为帕金森。保姆赵阿姨照顾高老爷子有些吃力,就另请一位姓许的姑娘一起照顾高大爷。
2016年8月19日,南京市秦淮分局五老村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说光天化日之下,有人在医院闹事抢人!警方接警后,随即来到南京市八一医院,得知报警人就是高家三姐弟。
事情要从6月11日那天说起。高家儿媳妇上门探望高大爷时,发现情况不太对头。在这之前,高家子女虽然不曾上门探望,但总归放心不下,时不时联系赵阿姨,询问父亲的情况。保姆赵阿姨口口声声说高大爷情况很好,吃得多,睡得着,一切都好。
但高家儿媳妇这次上门,却发现老公公很明显病情加重了。他不但神志不清,而且身上还长了极其严重的褥疮!她随即拨打120电话,紧急将高大爷送往南京八一医院。保姆赵阿姨理所应当地跟着去随身照料。
高家三姐弟得知父亲病情后,急急忙忙赶到医院,看到父亲的惨状,心痛、自责之情不言而喻,而更为强烈的,则是对保姆赵阿姨的憎恨。眼前父亲的状况,就是她所说的“一切都好”?她拿着他们父亲的钱,到底又是怎么照顾父亲的?
高家姐弟此时也顾不上计较别的,只是一致要求保姆赵阿姨立刻离开。赵阿姨不同意,四人在医院起了争执。高家人报警,这才有了之前警方的接警事件。
最终,警方虽然平息了此次纠纷,却无法杜绝保姆的继续纠缠。无奈之下,高家姐弟瞒着这位赵阿姨,给父亲办理了转院手续。
无论之前跟父亲有什么心结,高家姐弟现在只想让爸爸好好治疗。然而,刚转院四天,保姆就找上门来,说一定要照顾高大爷。这次同样是惊动了警方前来调解。赵阿姨为什么这么关心高大爷?真如她所说他们有特别深的感情吗?
天不遂人意,10月12日,高老爷子还是因为病重离世了。高家姐弟带着悔恨和不舍,处理完了老爷子的后事。可烦心事并没有就此结束。
雇主子女和保姆对簿公堂
高大爷去世之后,高家三姐弟根本不想跟赵姓保姆再有丝毫牵扯了。但这位赵阿姨就是死活赖在高大爷的房屋里不走。高家三姐弟协商多次,她毫不在意,根本不挪窝。
2016年12月,高小妹按照父母生前的遗嘱将房子过户到了自己名下。针对赵姓保姆的赖皮行为,她委托了律师,向其发出了律师函,要求她尽速搬离房屋。可没成想,这边高小妹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之际,那边赵阿姨直接将高家三姐弟告上了法庭!
保姆赵阿姨状告高家姐弟,说高大爷的房产应该分她一半!
当收到法院传票的时候,别说高家姐弟气得眼前发黑,就算是旁观看客也惊掉下巴。是谁给了这位赵阿姨勇气,让她敢状告高家姐弟,说人家老父亲留给自己孩子的房产,有属于她这个外姓人的一半?!
可赵阿姨还真就拿出了她的“底气”,是一份是高大爷生前和她签署的《遗赠扶养协议》。
高家三姐弟对这份协议一无所知,他们马上咨询了律师,却得知了令他们心凉了半截的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这份《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还要高于高大爷老两口生前的口头遗嘱。
在法庭上,赵阿姨及其代理律师理直气壮地表达了他们的诉求,要求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拿到属于自己的财产。在赵阿姨的阐述中,高大爷生前受到她无微不至的照顾,而其三名子女则鲜少上门。高大爷对其十分感激,多次提出要把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悉数赠送给赵阿姨。
这话里话外,不就是在影射高大爷是因为高家三姐弟不孝,没尽到照料责任,才把财产遗赠给了对其悉心照顾的赵阿姨吗?
莫非,高家姐弟真的是“不孝子孙”?赵阿姨是受尽委屈,悉心照料老人,却被赶出家门的受害者?为证明自己所言非虚,赵阿姨更是当庭出示了一份重磅证据——高大爷生前签署《遗赠扶养协议》的见证录像!
据赵阿姨及其代理律师说,这份《遗赠扶养协议》签署视频,是当时赵阿姨请代理律师拍摄的,现场见证人有协助赵阿姨照料高大爷日常的姑娘小许,有另外两名赵阿姨的朋友。整个签署过程,完全符合法律程序。
事情进行到这里,根据相关证据,看来法院应当支持赵阿姨的诉求了。然而,高家姐弟的代理律师却发现了蹊跷。他当即指出,这份视频看上去并非源文件!赵阿姨马上分辨说,保存源文件的手机丢失了,不知道去哪里了。
如此重要的证据竟然丢失?高家姐弟代理律师继续指出,既然不是源文件,那就存在被剪辑和加工的可能性,真实性存疑,不足采信。那现场不是还有三名见证人吗?他们也可以作证协议有效吧?
这见证人的身份就更值得推敲了。保姆小许是赵阿姨雇佣的,另外两名所谓的赵阿姨的熟人,就是推销给赵阿姨保健品的经销商!这三人都同赵阿姨存在利益关系,其在法庭上提供的证词同样不足采信。
双方各自提供证据,又相互质证,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法庭并不是靠听人说来断案,法律是看重证据的。这件诉讼争议的焦点是这份《遗赠扶养协议》是否真实有效。法庭便围绕这点展开了调查。
法律守护人性的底线
要确定这份遗赠协议是否有效,就要从两方面进行考察。一方面是这份协议是否是高大爷在意识清晰时,完全出于自愿签署的;另一方面要看这份协议本身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遗赠条件。
而经过一条条核对协议内容,法庭发现,这份协议简直是“吸血鬼条款”!
所谓遗赠协议,就是受赠人(本案中指保姆赵阿姨)负责遗赠人(本案中指高大爷)生前的生活费用或其他附带条件。遗赠人承诺死亡后将其财产赠送给受赠人。也就是说,赵阿姨想要拿到高大爷遗赠的财产,必须要尽到相应的义务,付出一定的代价。
回到赵阿姨出示的这份《遗赠扶养协议》,上面关于赵阿姨要付出的代价只有四个字,即“生养死葬”;而高大爷要付出代价则占了满满几张纸。
比如规定高大爷要赠予赵阿姨一半房产;要把工资全数交给赵阿姨掌管;遇到重大医疗支出,高大爷要自己出钱,但不能动赠送给赵阿姨的房产;高大爷之前借给赵阿姨的十四万五千元的债务要一笔勾销;要是高大爷违约了,必须每个月支付给赵阿姨六千元钱……
这份协议就一个意思:高大爷拿自己的钱养活自己,附带养活保姆,最后还得倒贴给保姆东西!本应该是权利对等的《遗赠扶养协议》,怎么高大爷只有应尽的义务,而赵阿姨全是应享的权利呢?
这明显是不平等条约啊!这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怎么就偏偏砸中了赵阿姨呢?而且从内容上来说,这份协议是同《继承法》有冲突的!
就算刨出内容不谈,我们再来看这位享受那么多权利的保姆赵阿姨,是否按照协议尽到了简单的“生养死葬”的义务呢?
根据前文描述我们得知,高大爷生前患有帕金森,病重后卧床不起。但这不是高大爷的死因。医院的死亡诊断中明确说明,导致高大爷死亡的直接原因是“褥疮严重引发感染”。长期卧床极有可能引发褥疮,但如果仔细照料,是能避免的。
如果赵阿姨尽到了照顾的责任,高大爷是否就不会得褥疮了呢?如果她稍微尽心,高大爷的褥疮是否也不会严重到致死的地步呢?退一步说,如果赵阿姨及时将高大爷送医,或者通知高大爷的子女将其送医,高大爷的情况是否就不至于严重到无力回天的地步呢?
而高大爷的后事也不是赵阿姨负责的,是高家姐弟处理的。种种迹象表明,赵阿姨不仅没能尽到简单的“生养死葬”的义务,甚至还存在故意隐瞒高大爷病情,导致他病情加重直至死亡的嫌疑。
但是,当法庭公布调查结果之后,赵阿姨却“委屈”了起来。她说,又不是自己不给高老爷子办后事,是高家姐弟千方百计阻拦不让她插手。他们瞒着她给高大爷转院这事儿,还是警察来协调的。
不说这事儿就算了,一提这事儿高家姐弟简直怒不可遏。他们马上当庭提交了手上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高大爷当时入院治疗时的诊断书、身上大片褥疮的照片以及赵阿姨去医院闹事时的报警证明等。
综合这些证据足以说明,赵阿姨的“照顾”把高大爷推向了死亡;高家姐弟阻拦保姆接触父亲,是出于为了让高大爷安心治疗的目的,是正当的。
庭审进行到这里,法庭还指出了最不利于赵姓保姆的一项证据。而这份证据,正是源自赵阿姨自己提供的“协议签署见证视频”。
视频显示,当时高大爷毫无自主行动能力,也并没有表示任何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仅仅是根据赵阿姨的指示,重复协议条款,连最后的摁手印也是赵阿姨拿着高大爷的手操作的。这根本无法说明这是高大爷自主、自愿签署的。
法官更是指出,老人很可能知道自己如果惹保姆不高兴了,会得不到好的照顾,所以必须配合保姆和拍摄者的各项安排。
此话一出,令高家姐弟更是悲从中来。
事已至此,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证据,南京市秦淮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驳回原告(保姆)的诉讼请求。
对此结果,赵姓保姆提出了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进行相关调查后,给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上诉人(保姆)负担。
法律给了高家人一个公道,守住了老父亲留给子女的财产。对高家姐弟来说,因一时斗气,令父亲晚景凄惨,这是他们一生的遗憾。而对赵姓保姆来说,就是贪心不足蛇吞象。她用自己的经历告诉世人:任何想用小聪明钻法律空子的人,终将被狠狠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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