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曾发现野生大熊猫,却身中两枪而亡!捕杀它的人下场如何?
万物灵 2021.10.28 88154 0
野生大熊猫一直分布在陕西、甘肃以及四川省境内,其他地方从未发现过其踪影。
然而2014年的时候云南省昭通市第一次发现野生的大熊猫,不过却是一起恶性案件。案件的主犯王氏兄弟以自己的家畜被咬死为由,残忍地杀死了一头熊猫。王氏兄弟因为自己的行为被判处十余年的有期徒刑,并罚款一万元。
除了杀死大熊猫外,王氏兄弟还犯了什么罪?为何他们要承受如此严重的惩罚?如果家畜不幸被野生动物咬死,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什么?
王氏兄弟作案经过
这个恶性案件还要从2014年12月3日说起。这一天,王氏兄弟的哥哥(以下简称王哥)发现自家的羊被野兽咬死了,羊圈周围留下了一串野兽的脚印。气愤的王哥在羊圈附近下了个陷阱,希望抓到“偷羊贼”,结果隔天他来羊圈检查的时候发现陷阱被野兽崩断了。
也就在同一天,王弟打电话告诉他在屋后发现了野兽的脚印。认为咬死羊的野兽就在后山的王氏兄弟带上猎枪以及猎狗,前去找野兽报仇。
跟随着野兽的足迹,兄弟二人在龙台村附近发现了一只体色黑白的动物,便毫不犹豫地开枪打死了它。发现打死的动物是大熊猫后,王氏兄弟选并没有收手的意思。他们把熊猫尸体偷运回家,并于当天下午15点的时候,打电话向李某某商讨交易熊猫肉的事宜。
当天晚上11点时,王氏兄弟在一条公路上将35公斤熊猫肉以及4只熊掌以4800元的价格卖给李某某。李某某把熊猫制品带回家中藏匿,并于12月6日将熊猫掌以及熊猫肉分别出售给王某以及吴某某。更让人气愤的是这笔罪恶的交易在这里并没有停歇,吴某某把买到的熊猫肉再次转卖给了王某某、秦某某以及杜某某。
同年12月31日,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的森林公安在吴某某家中把罪犯抓了个人赃俱获,警察在他家中搜出了8.5公斤熊猫肉以及其他的熊猫组织残骸。获取重要线索的警察顺藤摸瓜,先抓捕了非法购买熊猫制品的犯罪嫌疑人。然后再进一步收网,着手布置抓捕主犯王氏兄弟的计划。
警察于2015年3月29日将犯罪嫌疑人王弟抓获,并缴获熊猫皮一张以及部分熊猫身体残骸。同时警察也在王哥家中发现了两把猎枪、大熊猫头骨以及油脂等熊猫组织残片。3月30日,自知罪孽深重的王哥向警察投案自首,并主动上交熊猫胆一个。
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这也从侧面给予那些想打保护动物主意的不法分子一个警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王氏兄弟为什么会被重判
除了杀死大熊猫外,王氏兄弟在事件过程中的一系列行为堪称对待入侵人类领地的野生动物反面案例的典范。
(1)有问题不报告政府
发现野生动物咬死家畜的王哥首先想到的不是报告政府,反而选择杀死野兽报仇。王哥采取了一种最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问题,更为关键的是他在无法证明熊猫咬死牲畜的情况下开枪打死了熊猫。虽然他获得了少数经济补偿,但是却为此偿还了十余年的自由以及一万元的罚款。
对于农民来说牛羊这样的牲畜的确十分重要,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杀害偷吃牲畜的国家保护动物以及“三有保护动物”。如果出现类似情况,正确做法是报告政府。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因保护该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
云南省野生动物数量十分多,人兽矛盾因此频繁发生,自然是制定了完善的补偿机制。2010年开始首创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由政府赔偿变为专业的保险公司赔偿。相较于以往政府赔偿20%-30%的损失,保险公司会全额赔偿农作物以及牲畜的损失。【1】
王氏兄弟首先就错在他们不懂法也不了解相关制度,他们用自己认知来解决问题自然导致了恶果。
(2)私藏枪支
我国自1998年开始逐渐收紧了枪支管控政策,要求所有公民必须上缴家里存有的任何民用、军用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然而王氏兄弟不但没有上缴家里私藏的枪支,反而使用它进行捕猎。虽然从警方拍摄的图片判断王氏兄弟使用的是前装火药的燧发枪,但是两枪可以打死熊猫足以证明它的威力极大。如果王氏兄弟在和其他村民发生争执时,选择使用枪支“解决”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
(3)出售熊猫肉
最让人气愤的是,王氏兄弟在打死熊猫后不但就此收手,反而把熊猫尸体贱卖用于赔偿自己的损失。熊猫肉在层层转手后价格自然逐渐升高,如果这些熊猫肉流出中国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国外很多贪婪的有钱人喜欢收集珍惜的野生动物(熊猫也不例外),但因为中国政府的严格管控很难得手。如果国内有人成功捕猎并出售野生的大熊猫,自然有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愿意做这种没本生意,这势必会威胁大部分野生大熊猫的生命安全。
在我国把熊猫定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后,仍有许多不法分子打熊猫的注意。他们在管控较松的时候偷运活体熊猫出境,一旦相关规定落实到位后,猖獗的不法分子改偷运熊猫标本、皮毛以及肉制品出境。1987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对走私熊猫皮毛出境的两位陈姓嫌疑犯做出判决,分别判处十二年以及十年有期徒刑。
(4)杀死了云南境内很罕见的野生大熊猫
虽然中国时不时有捕杀野生动物的新闻爆出,但王氏兄弟杀死的这只大熊猫具有非凡的意义。因为它是云南省境内第一只出现的野生大熊猫,同时也是长江以南首次发现的野生大熊猫。
如果这只大熊猫被及时发现的话,就有机会得到保护以及研究。这不仅可以研究大熊猫的迁徙习惯,同时也可以更好地保护野外生存的大熊猫。然而王氏兄弟射出的两颗小小的铅弹把这一切完全葬送了!
对于这只不幸惨死枪下的大熊猫,最难过的要数从事野生大熊猫保护工作的相关工作者了,但他们仍不放弃希望。
根据国家林业局的协调部署,2015年5月7日,来自四川省的1名大熊猫专家、10名具有丰富大熊猫调查经验的队员,与我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及绥江、盐津、水富等3县配置的20名调查队员、10余名向导组成8个调查小组,共计40余人全面启动了针对绥江县、水富县、盐津县结合部近4万多公顷林区是否有野生大熊猫种群的调查。野外调查工作全面完成后,将及时进行数据汇总分析、总结调查成果、编写调查报告,最终结果将根据国家林业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及时向社会发布。
截止到2021年,仍然没有充足的证据支持云南境内有野生大熊猫的说法。那只不幸被王氏兄弟打死的大熊猫,极有可能是从四川省境内的野生动物保护区出走到昭通市盐津县的个体。因为盐津县的东部全境与四川省接壤,熊猫很容易就沿着山路“越境”进入云南省。
结语
虽然恶意捕杀大熊猫的案件距今以及数年了,但我们仍不能放松保护大熊猫的意识。大熊猫是我国特有的珍稀动物,同时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以及外交价值。
每个中国人都有保护大熊猫的义务,虽然我们并不能做什么,但是力所能及地反对捕食野生大熊猫还是能做到的。
参考文献
【1】张荣长.云南省绿色保险发展研究【J】时代金融.2018,(4):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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